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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挂牌审核问询回复·法律部分日报(2026-08-21,V2 试运行·加深版) ​

本期为加深版样例:法律问题提炼已按新标准执行(完整问询子问题、逐项回复要点、核查程序与中介结论、关键数据与文号)。今日窗口(08-16 至 08-21)共抓取四板块新增回复 25 件,本期详细提炼 3 件示范;自下一期起当日新增全部按此标准提炼(超过 8 件时详列前 8 件、其余列示)。

一、今日新增总览 ​

板块发行人文件/轮次披露日处理
科创板上海羲禾科技首轮审核问询函回复(8-1)2026-08-21✅ 详细提炼
创业板江苏佳饰家新材料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回复意见2026-08-21✅ 详细提炼
创业板深圳市越疆科技上市委审议意见落实函回复2026-08-21仅列示(试运行)
创业板鸿星科技(集团)发行人及中介机构回复意见2026-08-21仅列示(试运行)
创业板深圳市艺感科技发行人及中介机构回复意见2026-08-20仅列示(试运行)
创业板博雅新材料发行人及中介机构回复意见2026-08-18仅列示(试运行)
创业板广东恒翼能第三轮审核问询函回复意见2026-08-17仅列示(试运行)
北交所奥图股份发行人及中泰证券关于第一轮问询的回复2026-08-21仅列示(试运行)
北交所奥图股份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回复2026-08-21会计师专项,仅列示
北交所欣战江发行人及国泰海通证券关于第一轮问询的回复2026-08-20仅列示(试运行)
北交所欣战江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回复2026-08-20会计师专项,仅列示
北交所苏讯新材发行人及开源证券第二轮审核问询回复2026-08-20仅列示(试运行)
北交所苏讯新材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回复2026-08-20会计师专项,仅列示
北交所前景无忧发行人及开源证券第一轮问询回复2026-08-19仅列示(试运行)
北交所前景无忧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回复2026-08-19会计师专项,仅列示
新三板挂牌苏州鸿凌达电子第二轮审核问询回复2026-08-21✅ 详细提炼
新三板挂牌北京国泰网信第二轮审核问询回复2026-08-20仅列示(试运行)
新三板挂牌天津七六四通信导航审核问询回复2026-08-20仅列示(试运行)
新三板挂牌上海比路电子审核问询回复2026-08-20仅列示(试运行)
新三板挂牌倍思奇创新科技(深圳)审核问询回复2026-08-19仅列示(试运行)
新三板挂牌青岛海力威新材料审核问询回复2026-08-18仅列示(试运行)
新三板挂牌南京天创智能/湖南方锐达/鸿凌达首轮/国泰网信首轮审核问询回复(窗口边缘文件)08-03~08-13仅列示

各文件官方 URL 及本地存档:详见 state/seen.json;本期详列文件 URL 见正文各节。

二、重点法律问题摘要 ​

2.1 【科创板】上海羲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轮审核问询函回复(2026-08-21 披露) ​

  • 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回复文件:官方 PDF
  • 首轮共 13 问,法律相关 3 问(第 10、11、12 问),其余为业务技术、收入成本等财务类问题。

问题 10:关于控制权(回复第 244–264 页) ​

问询要点(5 项): (1) 控股股东上海羲景(持股 34.16%)等 5 个持股平台的合伙协议/章程主要内容、内部决策机制及实际执行,实际控制人武爱民是否持续控制前述平台;(2) 创始团队四人(武爱民、冯大增、王奕琼、梁虹,分别持上海羲景 34.68%/26.83%/22.16%/16.33%)共同创业、共同承担对赌义务,但申报称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要求说明不认定共同控制或一致行动的原因及合理性,控制权是否发生变化、实控人认定是否准确,是否存在未披露代持或特殊利益安排;(3) 申报前 12 个月内新设上海晗矽、上海晗玚并开展股权激励的原因,晗玚仅含武爱民、吴蒙二人且持晗矽较大份额的原因,各平台出资人出资来源与实缴情况;(4) 上海晗睿层面员工期权激励→2025 年 12 月转换为限制性股票、终止原代持的全过程,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性、纠纷风险、工商显名进展及对股份权属清晰的影响;(5) 方金海 2021 年 6 月以 100 万元受让上海羲景 0.5440 万元份额并由创始团队代持、2026 年 1 月通过转让上海垚琮解除代持的背景、资金来源、价格公允性、未还原至本人而形成垚琮现有结构(武爱民 GP 1%、其子郎舫 LP 99%)的原因,代持是否彻底解除、股东适格性。

回复与核查要点:

  • 平台控制:逐平台披露《合伙协议》,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武爱民担任)可单方决定修订合伙协议、开立撤销账户、聘任人员、代表平台对发行人行使全部股东权利等,其他合伙人(冯大增等三人)不执行合伙事务、无表决权,论证武爱民对 5 平台的持续控制。
  • 一致行动排除:对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十二项情形逐项核查并列表排除(均为自然人、无股权控制关系、无亲属关系、未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互不任职董监高等);王奕琼、梁虹已辞任发行人董事;武爱民始终任执行董事/董事长兼总经理、始终为最高表决权股东,故设立以来控制权未变化、实控人认定准确。
  • 申报前新设平台:晗睿激励份额已分配完毕故新设晗矽实施新一轮激励;因需向实控人武爱民授予较大份额并保持其 GP 身份,另设二级平台晗玚隔离激励份额(武爱民通过晗矽+晗玚合计持 328.93 万股);吴蒙(董秘兼财务负责人,曾任职新三板挂牌公司尚飞光电财务总监/董秘)获少量份额的合理性:财务治理贡献 + 有限合伙企业须两名以上合伙人的形式要求(吴蒙合计持 8.96 万股)。2026 年 4 月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确认三平台均已授予完毕、无预留权益;激励价款支付凭证、银行流水、调查表及访谈确认出资来源均为自有资金。
  • 期权转限制性股票:2022 年 12 月董事会通过《员工股权期权激励计划》,以武爱民通过晗睿所持 9.3447% 股权为来源,2022.12–2025.9 与激励对象签署《财产份额转让及代持协议》由武爱民代持;2025 年 12 月董事会修订计划,已授期权视为全部转换为限制性股票、在职员工加速行权并签署补充协议明确"原代持关系彻底解除",激励对象增资成为晗睿有限合伙人;2026 年 4 月新一轮授予完成。结论: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无纠纷,工商显名登记办理中不存在实质障碍,不影响股份权属清晰。
  • 方金海代持还原:2021 年 6 月方金海以 100 万元受让羲景 0.5440 万元份额(对应发行人 23.0020 万股,分别由四人代持 15.27/3.17/2.62/1.93 万股),入股估值 2 亿元与后续天使轮 3 亿元相近,价格公允;2025 年 12 月方金海基于财产分配考虑自愿将份额转予其子郎舫,各方签署《代持还原协议》《确认函》;因四人原代持比例与其羲景实际份额不一致,先在羲景内部按比例微调转让(冯大增 0.07/王奕琼 0.06/梁虹 0.04 万元,价款均为 1 元),再由羲景向新设垚琮转让 23.0020 万股完成还原,武爱民任垚琮 GP 保表决权不变;方金海、郎舫经确认不存在公务员等法定禁止持股情形,代持彻底解除、无股东适格性问题。
  • 锁定期承诺:并披露业绩下滑延长锁定安排——上市第三年较上市前一年扣非净利下滑 50% 以上的,锁定期延长 12 个月。
  • 核查程序(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申报会计师):①查阅 5 平台《合伙人协议》及历次合伙人会议决议;②查阅《股东协议》及历次股东会文件(特殊权利条款);③查阅公司章程及历次股东会、董事会文件;④查阅《代持还原协议》《确认函》、访谈方金海与郎舫并调取调查表及资金流水;⑤查阅《股权激励计划》及决策文件。
  • 核查意见:①不认定共同控制/一致行动具有合理性,控制权未变化、实控人认定准确;②新设平台及向实控人授予份额具备合理性,激励价款已付、无未披露代持或特殊利益安排;③期权转限制性股票及代持还原程序合法合规、无纠纷,工商登记办理中无实质障碍;④方金海入股价格公允、代持彻底解除、无股东适格性问题。

问题 11:关于股东股权(回复第 265–275 页) ​

问询要点:(1) 系统梳理设立以来历次股权变动的估值、定价依据及公允性(申报材料显示历史估值变化较大);(2) 2025 年 12 月存在多个增资价格、部分股东低于同期增资价受让或申报前转让退出(嘉缘创投折价转让后上海临圭分两次退出)、朗玛基金旗下多只基金以不同价格进出(407.47 元 vs 366.72 元/1 元注册资本)的原因与公允性,是否存在代持或其他利益安排;另要求在招股书补充披露最近一年新增股东的定价依据。

回复与核查要点:

  • 按融资阶段梳理历次估值:从设立初期 150 元/1 元注册资本起步,2022 年 9 月 Pre-A 轮 283.78 元,2023 年 3 月折价转让参考市场惯例,其后各轮升至 347.86 元(投前估值 9.5 亿元)、383.36 元(投后 10.8 亿元),最近一次增资 21.375 元/股,逐笔对应业务里程碑(芯片验证及导入、营收及产业化进展)论证估值与基本面匹配。
  • 朗玛基金进出专项说明:朗玛五十五/五十六号 2022 年 9 月 Pre-A 轮以 283.78 元入股 14.10 万元注册资本(出资 4,000 万元);持有 28 个月收益达预期,2025 年 1 月以 366.72 元(较 A+ 轮增资价 407.47 元考虑老股性质折让)转让退出,回收 5,169.10 万元、获利 1,169.10 万元。朗玛八十六/八十七号 2024 年 9 月 A+ 轮以 407.47 元入股 12.27 万元(5,000 万元)。同月朗玛八十八/九十一号以 366.72 元自第三方(禾创致远、疌泉元禾原点)受让老股 14.24 万元(5,222 万元)。新旧基金未直接关联交易的原因:各基金管理人虽同为朗玛峰创投,但 LP 重合度低,按合伙协议"公平对待不同基金财产、防范利益输送"条款,避免直接从关联主体受让,经无关联第三方衔接实现老基金退出与新基金入股。
  • 控股股东羲景、晗睿对外转让部分股权系"优化资产结构、统筹配置资金",受让方禾家创投系原合伙人新设并由广东宏升投资管理的私募基金,转让价 37.90 元/股与原增资价一致。
  • 核查程序:①查阅设立以来工商档案、章程、历次三会决议、增资/股权转让协议、验资报告、股东名册;②查阅股东营业执照、合伙协议、调查表、承诺函;③访谈相关股东确认入股背景、权属及有无代持;④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基协、企查查等核实工商登记与基金备案;⑤访谈实控人及董事。
  • 核查意见:历次股权变动估值及定价公允、与各阶段业务发展匹配;多增资价格、折价转让、朗玛多主体进出均有合理商业背景,不存在代持或其他利益安排。

问题 12:关于股权激励和股份支付(回复第 276–288 页) ​

问询要点:(1) 历次激励计划实施情况、决策程序完备性与合规性、有无预留权益;持股平台及其上层出资人是否涉及向创始股东拆借资金(申报材料披露晗睿 2022 年曾因日常周转向公司借入 0.10 万元)、有无未披露代持;(2) 股份支付计算过程、年度与科目分摊、授予日与等待期认定、公允价格依据(两批授予价格分别为 2022 年 4 元/注册资本、2026 年 1 元/注册资本;报告期股份支付费用 587.23/776.99/1,081.74 万元)。

回复与核查要点:

  • 逐批梳理激励实施:2022 年第一批期权(主要授予价 4 元/注册资本,详见问题 10 的期权→限制性股票转换过程);2026 年第二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 1 元/注册资本,系考虑员工贡献与岗位职责),均经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届时公司章程及治理制度。
  • 明确不存在尚未披露的激励计划或预留权益安排;持股平台出资人资金来源均为自有资金,无向创始股东拆借资金形成代持的情形(平台 0.10 万元周转借款事项【细节以正式期补充核验为准——本期未逐字核对该笔借款的归还凭证表述】)。
  • 股份支付处理:期权以授予日公允价值为基础在等待期按已服务天数分摊;限制性股票以授予日公允价值与授予价差额分摊;按激励对象部门计入研发/管理/销售费用或营业成本并增加资本公积,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
  • 核查程序:查阅三会决议、持股平台合伙协议、激励对象任职情况;复核股份支付计算、公允价值计量及科目分摊。
  • 核查意见: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认为激励背景真实合理、对象与岗位职责匹配、内部决策程序完备合法合规、无预留权益及未披露安排;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认为股份支付金额准确、授予日与等待期认定合理、会计处理符合准则。

2.2 【创业板】江苏佳饰家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回复意见(2026-08-21 披露) ​

  • 回复文件:官方 PDF
  • 本轮共 3 问:1. 行业及业务(人造板产业链关联性与核心价值、行业代表性);2. 营业收入;3. 毛利率(含国补政策影响)。均属业务与财务类,本轮无独立法律相关问题。法律事项(股权、合规、知识产权等)未在本轮被问询,符合"首轮集中解决法律问题、二轮聚焦业务成长性"的一般规律。

2.3 【新三板挂牌】苏州鸿凌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轮审核问询回复(2026-08-21 披露) ​

  •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回复文件:官方 PDF
  • 本轮共 1 问,即法律问题:问题 1 关于出资瑕疵。

问询要点:(1) 2013 年设立时注册资本是否已足额实缴、出资方式与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申报披露:郭志军自筹 300 万元出资系向工商代办机构借用的过桥资金,验资完成后即转出归还,郭志军再通过代付经营费用方式向公司归还该 300 万元);(2) 代付经营费用等还款方式的具体情况及偿还真实性。请主办券商、会计师、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与核查要点(公司说明 + 中介核查):

  • 足额实缴:2013 年 7 月 22 日王雷、丁显恒、刘立伟签署章程,注册资本 300 万元(分别认缴 165/75/60 万元);2013 年 8 月 7 日三名股东现金缴存验资账户合计 300 万元;同日苏州仁泰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苏仁泰会内验[2013]第 238 号)验证足额到位。
  • 程序合规:对照当时有效《公司法》(2005 年修订)第二十七、二十八、二十九条,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账户并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符合规定。
  • 过桥资金全过程:出资资金系创始人郭志军向工商代办机构筹借,2013 年 8 月 7 日代办机构以三名股东名义现金缴存 300 万元;8 月 12 日验资账户 300 万元转入基本账户,同日按郭志军安排将 299.80 万元转至代办机构指定第三方账户归还借款,形成郭志军对公司 299.80 万元借款;2014–2015 年郭志军通过代付经营管理费用、现金转账归还。
  • 实质补足:因 2014–2015 年账务处理不规范、原始单据距今逾十年难以逐项核实,为消除潜在出资瑕疵,郭志军于 2026 年 8 月 19 日(问询回复披露前两日)转账 300 万元对公司设立时出资进行实质性补足;并由其出具《承诺函》:如因设立出资事宜受到登记机关、行政主管部门追诉处罚或任何民事主体索赔,由其本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保证不影响公司。
  • 核查程序(主办券商、律师、会计师):①调取《验资报告》;②访谈郭志军了解出资资金来源与归还;③查阅 2014、2015 年原始记账凭证核实代付费用与现金还款;④取得 300 万元转账支付凭证;⑤查阅郭志军《承诺函》。
  • 核查结论:设立时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出资方式与程序合法合规;借款已通过代付费用及现金方式归还,且已实缴补足夯实出资,不构成出资瑕疵。

三、共性法律问题观察 ​

  1. 代持清理的"程序+显名+兜底"三件套:羲禾(期权代持以补充协议确认彻底解除+工商显名办理中+业绩下滑延长锁定承诺;方金海代持以《代持还原协议》《确认函》+份额微调对齐+新设平台承接还原)与鸿凌达(过桥出资以验资报告+原始凭证+逾期十年后 300 万元实质补足+承诺函兜底)均体现:时间久远、凭证不全的瑕疵,监管接受"能查尽的查 + 资金实质补足 + 控股股东/实控人承诺兜底"的组合处理,且补足动作可安排在问询回复期间完成(鸿凌达补足日 2026-08-19,回复披露日 08-21)。
  2. 申报前 12 个月新增股东与多价格融资:羲禾被要求逐笔披露估值与定价依据、私募基金多主体进出的价差合理性(防范关联基金间利益输送是问询落点,羲禾以"LP 重合度低+合伙协议公平对待条款+经第三方衔接"作答)。
  3. 一致行动/共同控制的认定边界:共同创业、共担对赌但持股分散的创始团队,需以"协议安排(GP 权限)+治理事实(职务、表决记录)+亲属关系排查"三线论证不构成共同控制。
  4. 员工持股平台架构合理性:向实控人授予激励份额的二级平台隔离安排(羲禾晗玚)、平台最简二人结构的解释( GP+少量 LP 的必要性)均被问询,回复需落到商业合理性与出资来源核查。
  5. 一轮集中法律问题、后续轮次转向业务:佳饰家二轮、恒翼能三轮均无法律问题,建议日报读者重点关注各项目首轮回复。

四、说明与待核验 ​

  1. 数据来源: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股转系统官网审核披露,抓取时间 2026-08-21 22:12–22:17,窗口 2026-08-16 至 2026-08-21。
  2. 羲禾问题 12 中"晗睿 2022 年向公司借入 0.10 万元"的归还细节本期未逐字核对原文,标注【待核验】,正式期将完整覆盖。
  3. 会计师专项回复(北交所 4 件)仅列示;其余"仅列示(试运行)"文件自正式期起按本标准提炼。
  4. 原始 PDF 与本日报已同步至 Google Drive「IPO问询法律日报」文件夹(PDF/ 与 日报/)。

更新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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