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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文件:https://github.com/lennonli/ipo-inquiry-kb/blob/main/cases/920011-%E6%99%A8%E5%85%89%E7%94%B5%E6%9C%BA.md

舟山晨光电机股份有限公司(920011·北交所)审核问询法律问题回溯

上市日期:2026-04-08 | 审核问询共 2 轮 | 本文档基于审核期间全部公开问询回复文件提炼(截至 2026-08-23) 依据文件:

  1. 《晨光电机及国金证券关于第一轮问询的回复(2025年半年报财务数据更新版)》(2025-10-17 披露,含 9 问)
  2. 《晨光电机及国金证券关于第二轮问询的回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晨光电机第二轮问询的回复》(2025-12-26 披露,含 3 问+补充问题)
  3.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晨光电机的补充法律意见书(四)》(2025-10-17 披露,覆盖一轮问题 1、3、9)及《法律意见书(上会稿/注册稿)》(2025-12-26、2026-01-13、2026-03-16) 中介机构:保荐人国金证券;发行人律师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申报会计师立信所 转板口径:发行人系新三板挂牌公司,本文档仅覆盖北交所上市审核期间问询,不含其挂牌期间问询。

一、公司与审核概况

晨光电机主营微特电机研发、生产和销售,面向清洁电器领域客户供应交流串激电机、直流无刷电机和直流有刷电机,报告期进入追觅科技、石头科技、LG、鲨客(Shark)、必胜(Bissell)等品牌供应链。实际控制人为吴永宽、沈燕儿夫妇(合计控制 93.39%),弟弟吴永夫持股 3.39% 任物控总监。公司经两轮问询后过会、注册,2026 年 4 月 8 日上市。首轮 9 问,法律问题集中于问题 1(申报前向陈奇伟定向发行与对赌安排)、问题 3(房产权属瑕疵与环保合规)、问题 9(实控人之弟低价增资与一致行动认定、历史代持、关联收购晨腾电器资产、社保公积金与劳务派遣、员工持股平台、承诺安排,并要求中介机构对照《1 号指引》1-15 股权集中企业治理有效性逐项核查);二轮 3 问均为财务与核查类,仅问题 3(2) 涉及资金流水核查(保荐机构、会计师)。核心审核法律风险为:股权高度集中下的治理有效性、亲属低价增资与一致行动认定、历史代持解除、实控人关联方资产收购与资金拆借。

二、法律问题总览

轮次问题编号问题主题法律类别律师是否发表意见
首轮1入股价格公允性与特殊投资条款(陈奇伟定增+对赌)申报前新增股东与突击入股/对赌清理是(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
首轮3生产经营合规性(房产权属瑕疵+环保)土地房产权属/环保与安全生产
首轮9(1)实控人一致行动人认定(吴永夫)及历史代持实控人认定/股权代持与还原
首轮9(2)关联交易公允性(收购晨腾电器资产等)关联方与关联交易
首轮9(3)用工合规性(社保公积金约 60%起+劳务派遣)劳动与社会保障
首轮9(4)员工持股平台(舟山恒晨)股权激励与员工持股是(法律部分;股份支付会计处理由会计师核查)
首轮9(5)信息披露、承诺安排及稳价预案承诺安排/信息披露是(对照 1-15 逐项核查)
首轮2、4-8市场空间与技术/业绩与收入/毛利率/财务内控/其他财务/募投项目纯业务、财务类
二轮1、2业绩增长与收入核查/募集资金使用纯业务、财务类
二轮3其他问题(毛利率风险/资金流水核查/管理费用/上市标准)偏财务与核查类(要求保荐、会计师核查并出具资金流水核查报告,律师未专项发表意见)

三、重点法律问题详述

问题 1:入股价格公允性与特殊投资条款(首轮,回复第 3-9 页;txt 行 74-313;补充法律意见书(四)"问题1"部分)

问询要点:2024 年 12 月公司以 12.80 元/股向陈奇伟定向发行 200 万股(发行后持股 3.23%),实控人吴永宽、沈燕儿与陈奇伟签署特殊投资条款(股份回购约定),约定自公司递交上市申请材料前一日起自动终止、上市失败自动恢复效力;陈奇伟承诺自股份登记之日起至上市之日期间不对外转让。请发行人:(1) 说明入股背景、定价依据及公允性、资金来源,是否存在股份代持或利益输送;(2) 说明是否存在其他特殊权利安排,结合条款效力恢复条件说明是否符合《1 号指引》1-3 估值调整协议规定,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3) 说明股份锁定承诺是否符合《1 号指引》1-2 申报前引入新股东与增资扩股要求,并视情况完善。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与核查要点

  • 入股背景与定价:2024 年 10 月公司计划通过定向发行筹措运营资金;陈奇伟具备职业与投资经历、资金实力强,看好公司前景参与认购。定价 12.80 元/股综合考虑行业前景、经营情况、成长性协商确定,不低于 2023 年末经审计每股净资产 6.09 元及 2024 年 9 月末未经审计每股净资产 7.01 元,按 2024 年归母扣非净利润测算估值 10.58 倍,定价公允;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银行凭证核查)。
  • 对赌安排:特殊投资条款(回购)约定自递交上市申请材料前一日起自动终止、上市失败自动恢复效力——回复对照《1 号指引》1-3 论证"申报前效力终止+失败恢复不附其他条件"的安排符合规则;除已披露外无其他特殊权利安排,无纠纷或潜在纠纷。
  • 锁定承诺:对照《1 号指引》1-2 申报前新增股东要求,陈奇伟已出具自股份登记日至上市期间不转让承诺,并视情况完善上市后锁定承诺安排。
  • 核查程序:查阅定向发行协议、评估及审计报告、缴款银行凭证及出资账户前后三个月流水;访谈实控人及陈奇伟并取得确认函;对照 1-2、1-3 条逐项核查。
  • 核查意见:入股定价公允、资金来源合法,不存在代持或利益输送;特殊投资条款安排符合 1-3 规定、已彻底终止(附失败恢复);锁定承诺符合 1-2 要求。

执业提示:申报前 6-12 个月定增引入外部自然人是北交所高频问询点,"递材料前一日终止+失败自动恢复"模式为 1-3 条认可的安排;回复以每股净资产与市盈率双重锚定定价公允性。

问题 3:生产经营合规性(首轮,回复第 72-81 页;txt 行 3066-3492;补充法律意见书(四)"问题3"部分)

问询要点:(1) 权属瑕疵:部分房产未取得产权证书,请说明瑕疵房产面积占经营用房比例、具体用途及重要性,权属证书取得是否存在障碍,对生产经营的具体影响及替代措施,其他房产是否存在瑕疵。(2) 环保合规性:①主要污染物(废气、废水、固废、噪音)的具体环节、排放量、处理方式,量化分析处理能力是否满足需要,是否通过外协方式规避环保要求;②报告期环保设施运行、环保投入与污染物情况匹配性;③是否发生环保事故或行政处罚,如有披露原因经过结果、是否构成重大违法及整改情况。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与核查要点

  • 房产瑕疵:瑕疵房产合计 1,562.01 平方米,占经营用房面积 4.06%,分布于岱山县高亭镇晨光路 9 号厂区(仓库 885.64 ㎡、配电房 94.13 ㎡、洗手间 43.83 ㎡)及岱西镇竹山路 167 号厂区(仓库 370.49 ㎡、配电房 101.80 ㎡、洗手间 36.24 ㎡、厨房 29.88 ㎡),均为辅助性用房、不涉及主要生产经营用房;瑕疵成因系建设前未及时办理建设工程规划、施工许可等报建手续且后续无法补办,故无法办理权属证书;已采取替代措施(其他厂房调配、风险揭示及整改计划),对公司生产经营影响较小。
  • 环保:逐项披露污染物环节、排放量及处理设施处理能力量化匹配;报告期环保投入与生产经营污染物情况匹配,不存在通过外协规避环保要求情形;报告期内未发生环保事故,未因违反环保法律法规受到处罚(取得主管机关证明)。
  • 核查意见:瑕疵房产占比较小且为辅助用房,不构成重大法律障碍;环保合规,无事故及处罚。

执业提示:"未报建无法办证"类瑕疵房产的处理要素:面积占比量化(<5%)+用途辅助性+成因披露+替代措施+风险揭示,辅以主管机关无处罚证明。

问题 9(1):实控人一致行动人认定与历史代持(首轮,回复第 315-322 页;txt 行 14229 起;补充法律意见书(四)"问题9"部分)

问询要点:①2022 年 11 月实控人之弟吴永夫以 967.88 万元认购新增注册资本 30.60 万元(31.63 元/注册资本),公允价值 68.02 元/注册资本;②实控人吴永宽、沈燕儿(夫妻)合计控制 93.39%,吴永夫直接持股 3.39% 任物控总监,未认定为一致行动人;③吴永宽曾代董贤成及其配偶孙亚儿持股。请说明:①吴永夫入股定价依据及公允性、是否存在代持或利益输送、会计处理是否准确;②结合股东会、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实际运作,说明未认定吴永夫为一致行动人的原因及准确性;③代持原因、是否真实解除、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是否存在其他代持。

回复与核查要点

  • 吴永夫增资定价:31.63 元/注册资本系参考银信评估《资产评估报告》(银信评报字(2022)甬第 0523 号,基准日 2022 年 8 月 31 日,资产基础法评估净资产 25,301.49 万元、每股 31.63 元)确定;与公允价值 68.02 元(银信评报字(2023)甬第 0029 号)的差额确认股份支付。资金来源经出资银行凭证及前后三个月流水核查,不存在代持或利益输送。
  • 一致行动认定:经查阅报告期三会文件,吴永夫未在股东会、董事会任职(任物控总监系中层管理职务),不存在通过章程、协议或其他安排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决策的情形,未认定为实控人一致行动人依据充分。
  • 历史代持:2004 年 1 月董贤成因重病退股,将 120 万元出资额作价 120 万元转让吴永宽之父吴彩清(董贤成尚欠公司借款 92 万元由受让方负责清偿,吴彩清实际支付 28 万元),另保留 22.5 万元出资额由吴永宽代持五年;2004 年 1 月 26 日董贤成去世,2004 年 5 月 16 日其配偶孙亚儿与吴永宽签署《合股协议》延续代持至 2008 年 12 月 26 日到期,吴永宽结算 5 年代持利润并退回 22.5 万元出资款;经孙亚儿及子女确认,股权权益款项全部结清、代持全部解除、无任何未结清债权债务及纠纷。除此外不存在其他代持。
  • 核查程序:查阅增资协议、股东会决议、两份银信评估报告、出资银行凭证及流水;查阅三会文件、章程并访谈实控人及吴永夫;查阅设立至今工商档案、《股权转让协议》《合股协议》,访谈吴永宽、吴彩清及董贤成家属并取得解除确认文件;检索裁判文书网确认无股权纠纷;访谈全体直接间接股东并取得《关于持股事项的承诺函》。
  • 核查意见:吴永夫入股定价公允、无代持利益输送;未认定为一致行动人准确;历史代持已真实解除、无纠纷;不存在其他代持。

执业提示:"低价亲属增资(约公允价值 46.5%)+股份支付补足"与"继承人(遗孀)重新签署代持协议再解除"是本案两个特殊点:前者以同期评估报告两版(增资定价依据与股份支付公允价值依据分列)闭环,后者以全体继承人确认函+款项结清证据链闭环。

问题 9(2):关联交易公允性——收购晨腾电器资产(首轮,回复第 322-332 页)

问询要点:①2022 年 10 月公司与吴永夫控制的晨腾电器签订《资产转让协议》,收购土地、房产、机器设备等合计 2,807.99 万元(二轮问询披露定价 3,100.00 万元口径);报告期关联采购 3,497.74/2,121.09/2,671.06 万元(原材料、模具、加工费),晨腾电器为 2022 年第二大供应商;向实控人女儿控制的腾泰投资租赁办公楼年租金 20.16 万元。请说明:①收购原因必要性、定价依据及公允性、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收购资产组合不构成业务合并的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②关联采购具体内容背景、与独立第三方价格付款条件差异、是否存在利益输送、金额较大原因及后续安排;③关联交易审批程序及内控有效性。

回复与核查要点:逐项披露收购资产明细与评估定价依据,论证系解决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的资产整合、定价经评估公允、不构成业务合并(未构成单一业务投入产出组合);关联采购与第三方采购价格条件对比无重大差异;股份公司设立后关联交易履行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及回避程序,内控健全有效执行;后续通过收购资产及注销晨腾电器(2023 年 2 月注销)消除关联采购。二轮问题 3(2) 进一步穿透了收购资金及与实控人沈燕儿、晨腾电器拆借资金的最终流向核查(保荐机构出具资金流水核查报告)。

问题 9(3)(4)(5):用工合规、员工持股平台与承诺安排(首轮,回复第 332-343 页)

问询要点与回复要点:(3) 2022 年社保公积金缴纳比例约 60%,报告期劳务派遣占比 5.39%/7.04%/7.21%(均远低于 10% 上限)。回复分类列示未缴原因(退休返聘、自愿放弃等)并量化补缴影响,劳务派遣单位资质、定价公允性、岗位分布及与正式员工薪酬对比逐项说明,实控人出具兜底承诺。(4) 员工持股平台舟山恒晨 2022 年 12 月以 1,347.76 万元认购新增注册资本 43.7158 万元(30.83 元/注册资本,公允价值 68.02 元),经核查份额持有人均为发行人员工、出资来源为自有及自筹资金,不存在代持或其他利益安排;股份支付费用计算为会计师核查事项。(5) 关联方资金往来披露完整、治理及内控整改已完成;对照《1 号指引》完善承诺安排及稳定股价预案并增强可执行性;风险因素按要求梳理排序。中介机构并对照《1 号指引》1-15 股权集中企业的公司治理有效性、内控规范性与独立性逐项核查发表明确意见(实控人夫妇合计控制 93.39% 背景下的治理有效性为专项核查事项)。

执业提示:北交所对"实控人绝对控股+兄弟任职中层"的家族企业,1-15 股权集中企业治理有效性逐项核查已成为标配程序;亲属低价增资差额部分务必同步确认股份支付。

四、未纳入详述事项

轮次问题不详述原因
首轮 2、4、5、6、7、8市场空间与技术先进性、经营业绩与收入真实性、毛利率下降、财务内控不规范及整改、其他财务问题、募投项目纯业务、财务类(其中问题 6 财务内控由会计师为主核查)
二轮 1、2业绩增长与收入核查、募集资金使用纯业务、财务类
二轮 3(1)-(4)毛利率下滑风险、资金流水核查(含晨腾电器收购资金流向、第三方回款)、管理费用、上市标准明确要求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核查(含按 2 号指引 2-18 出具资金流水核查报告),律师未专项发表意见;一轮问题 9(2)已就关联收购法律层面详述

五、待核验/待补事项

  • 两轮问询函原文未单独取得,问询要点以回复文件黑体引用为准。
  • 一轮、二轮回复及补充法律意见书(四)txt 均为 pdftotext 产物,文本完整,未见扫描乱码;一轮回复表 3 中"权属瑕疵房产占比"行存在表格跨页错位(txt 行 3100 附近),不影响内容完整性。
  • 收购晨腾电器资产价格存在 2,807.99 万元(一轮问题 9(2)表述)与 3,100.00 万元(二轮问题 3(2)表述)两个口径(前者或为资产合计、后者或为定价总额),具体差异【待核验】原始协议及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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