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查看 GitHub 源文件

源文件:https://github.com/lennonli/ipo-inquiry-kb/blob/main/cases/874211-%E8%A5%BF%E5%8E%9F%E7%8E%AF%E4%BF%9D.md

西原环保(上海)股份有限公司(874211·新三板/全国股转系统)审核问询法律问题回溯

挂牌日期:2023-11-16;问询轮次:1轮审核问询;依据文件:20230817_西原环保(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审核问询回复(披露日2023-08-17);申请人律师法律意见书:20230629_西原环保(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律师关于公开转让并挂牌的法律意见书(2023-06-29,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中介机构:回复首页及回复结尾载明主办券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律师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批次字段主办券商为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回复首页不一致,列入待核验。

一、公司与审核概况

公司从事工业及市政除臭设备的设计、生产、安装和销售,并通过益环香港、西原香港等境外主体拓展香港及东南亚市场。问询共7个问题,其中问题1集中追问境外架构、历史外商投资和吸收合并、国有背景股东、超额分红、股改净资产调整、员工股权激励、境外子公司收购及少数股东;问题2追问建设施工、安全环保、危险化学品、危废及特种设备合规;问题7追问同业竞争、董事独立性、公职人员身份和继受专利。收入、供应商、存货、毛利、合同负债和研发财务事项仅列总览。由于问题1复合事项多,以下拆成两个法律节,以保持每一原子子问可追溯。

二、法律问题总览

轮次问题编号问题主题法律类别律师是否发表意见
一轮问题1-1至1-4境外架构、外商投资、股东及吸收合并历史沿革;境外架构/外汇;关联/同业竞争是,广发律师补充意见
一轮问题1-5至1-7超额分红、股改、股权激励分红;历史沿革;员工持股
一轮问题1-8至1-9境外子公司收购及少数股东境外架构/外汇;关联;代持;独立性
一轮问题2业务、安全、环保、危废及资质重大合同资质;环保安全
一轮问题3—6收入、采购、存货、毛利、关联财务纯业务/财务类部分,法律交叉事项由律师转引
一轮问题7-1济源环保及子公司同业竞争同业竞争;关联交易是/回复转引
一轮问题7-2至7-3董事独立性及公职人员独立性;其他律师事项
一轮问题7-4继受专利知识产权;其他律师事项
一轮问题7-5至7-8合同负债、资产、销售费用及研发纯业务/财务类主要由主办券商、会计师

三、重点法律问题详述

问题1-1至1-4、1-8至1-9:境外架构、历史沿革、股东及境外子公司(一轮,回复第3—20页;txt L62-L820、L1144-L1265)

(一)问询要点(完整原子子问)

  1. 说明益环香港是否专为投资公司设立、资金来源、出资缴纳、是否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特殊利益安排。
  2. 说明公司设立和历次股权变更的外商投资审批、登记、资金出入境、返程投资、税务、产业政策及负面清单合规;说明西原香港境外投资备案、外汇手续及当地律师意见。
  3. 说明水环境投资的股权结构、实际控制人、2019年12月转让7%股权原因、对赌条款签署与解除、国有股权评估/备案/审批,及股权结构图穿透披露。
  4. 说明吸收合并西原环境的背景、资产负债、职工安置、审计评估、债权债务、登记注销及潜在纠纷。
  5. 说明收购西原香港控制权的背景、价格、定价依据、公允性、境外投资/外汇/税务手续、业务协同性。
  6. 说明西原香港少数股东投资背景、与公司及董监高关系、代持/利益安排、共同投资程序、价格及公允性。

(二)回复与核查要点

  • 对子问1,益环香港成立于2014年8月6日,香港公司编码2129591,初始及现有唯一股东为CHO HIDEO(长英夫),已发行普通股100万股;郭匡義律師行于2023年6月12日出具《益环香港法律意见书》,称其截至意见日仅持有西原环保53.44%股权。2015年2月19日原日本股东支付人民币5,804,614元,后将西原股权转给益环香港;回复称资金为CHO HIDEO自筹,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特殊利益安排。
  • 对子问2,公司早期外商投资及增资文件包括浦府项字[2007]第188号、商外资沪浦独资字[2007]1607号;注册资本18.4百万日元通过中国建设银行缴付,外汇登记号210000Z7164501、210000Z7164502。公司称水环境投资向西原环保的投资不构成返程投资,不属于外商投资负面清单限制业务;西原香港属境外子公司,境外投资取得境外投资证第N3100202100099号、上海市浦东新区发改委沪浦发改境外备[2021]41号并办理银行、税务和外汇手续。香港法律意见认为西原香港依法存续、主营贸易无需特殊资质,2021、2022年无关联交易、无同业竞争。
  • 对子问3,水环境投资为水务和水环境综合运营主体,回复穿透披露国家开发投资集团、CPEChina Water Investment Limited等股东;水环境投资于2015年通过《增资扩股协议》进入,后因原承诺未能实现上市,2019年12月20日将公司7%股权转让给益环香港,系执行2015年投资协议中的回购安排。2015年5月23日双方签署《增资扩股协议》,约定水环境集团上市后以增发/换股方式注入益环香港持有的公司股权;水环境投资出具说明,称该协议在股份公司整体变更完成时解除,与益环香港、公司无争议。回复依据境外投资证书商合投资[2012]00280号、浦府项字[2015]第694号等,认为水环境投资不属于应适用国有产权交易程序的国有股东,未发现国有资产流失。
  • 对子问4,西原环境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于2005年6月23日设立,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均33万美元,主营除臭设备设计、生产、安装及销售,2008年1—10月收入243.27万元、净利润1.80万元。公司于2008年6月24日签署《吸收合并协议》,2008年7月11日取得沪外管委经贸管[2008]517号批复,2008年10月24日取得浦府项字[2008]第741号批复,2008年9月5日在报纸公告,2008年11月10日承继全部债权债务;后以沪惠报审字(2009)0792号、沪惠报审字(2008)5918号审计/清算报告,2009年2月5日税务注销、2月26日海关注销、3月4日工商注销,员工工作年限和劳动条件延续,未见资产或债权债务争议。
  • 对子问5,2021年3月9日CHO HIDEO将西原香港300,000股、占60%的股权以6,771,865.40港元转给公司;回复称收购目的是消除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收购前由CHO HIDEO控制,收购后公司成为控股股东。收购取得境外投资证第N3100202100099号、沪浦发改境外备[2021]41号,办理外汇、税务和登记,西原香港继续负责香港和东南亚除臭设备设计销售,原材料主要向西原环保采购。
  • 对子问6,西原香港少数股东Mo Hau Kwok、Lau Sau Ping分别为香港籍员工,2004年/2008年起任职,负责市场工程、财务和文书。2015年5月6日CHO HIDEO以150,000港元、50,000港元分别转让15万股、5万股给二人;2021年公司受让60%后结构为公司60%、Mo Hau Kwok30%、Lau Sau Ping10%。回复称二人基于员工贡献入股,与公司董监高、股东及员工不存在其他关联、无代持,价格为员工贡献安排,相关共同投资已履行公司决策和登记。

(三)核查程序与核查意见

核查香港公司注册、股权转让、银行付款、外商投资证书、发改备案、外汇及税务资料、浦东批复、吸收合并协议、报纸公告、审计/清算报告、注销文件、境外律师意见、子公司章程及少数股东访谈。律师意见认为境外架构及历史沿革程序完整,收购西原香港具商业合理性,水环境投资特殊协议已解除,少数股东持股真实;香港法律问题以郭匡義律師行意见为基础,不以中国法替代。

(四)执业提示

境外投资证、发改备案、外汇登记、税务和境外当地法律意见应形成一一对应的项目文件包;水环境投资“非国有股东”的判断依赖其穿透结构和当时有效规则,后续股权结构改变应重新判断。

问题1-5至1-7:超额分红、股改净资产调整及员工股权激励(一轮,回复第20—28页;txt L938-L1148)

(一)问询要点(完整原子子问)

  1. 说明超额分配利润的形成、金额、对经营、股东和债权人的影响,弥补措施是否充分有效,是否存在争议。
  2. 说明股改净资产调整、折股方案变更、两次验资差异、整体变更有效性及持续经营两年挂牌条件。
  3. 说明股权激励决策程序、对象依据、数量比例、价格、锁定、绩效、流转退出、实施完毕情况及对公司经营财务的影响。

(二)回复与核查要点

  • 对子问1,2021年2月25日股东会决定将2020年未分配利润3,481.256492万元全部转增实收资本,2021年3月15日沪惠报验字(2021)0017号验资报告确认,其中益环香港转增1,914.691071万元、水环境投资转增1,566.565421万元。2023年5月27日上会师报字(2023)第7662号《专项审计报告》将2020年末未分配利润调减7,091,880.20元,认定2021年转增存在超额分配;公司2021年1—9月净利润3,061.66万元,已足额弥补。2023年5月27日董事会、6月16日股东会通过《关于弥补前期因会计差错更正和追溯调整而超额分配的利润的议案》,全体股东同意以日后净利润弥补,回复称未损害公司、股东或债权人利益。
  • 对子问2,2021年11月25日以大信审字[2021]第3-00461号审计净资产9,926.52万元、1.654420801:1折股6,000万股;上会师报字(2023)第7662号将基准日净资产调整为91,361,351.45元,2023年5月19日签署《发起人协议之补充协议》,2023年6月16日上会师报字(2023)第7680号复核大信验字[2021]第3-00037号验资。调整后按1.52268919:1折合6,000万股,31,361,351.45元计资本公积;东洲评估2021年11月25日评估净资产132,032,308.18元。公司成立于2007年5月22日,2021年12月23日完成股份公司登记,回复据挂牌规则和公司法认为整体变更有效、持续经营超过两个完整会计年度、注册资本6,000万元已足额缴纳。
  • 对子问3,2021年9月1日益环香港与鞠庆玲、杨伟强、徐应同、沙晓分别签署《股权转让协议》,转让47.85万出资额1,675,228.50元、18.15万出资额635,431.50元、13.75万出资额481,387.50元、13.75万出资额481,387.50元,统一按3.50元/股,共93.50万股、占公司1.56%。公司同日股东会批准,9月30日工商变更;对象依据职务、服务年限及贡献确定,四人为董事/财务总监/销售经理/工程经理等核心人员。未设置服务期、锁定期、绩效指标及退出管理,授予后立即可行权,回复认为已实施完毕;价格依据东洲评报字【2021】第0444号《资产评估报告》,并确认股权激励稳定核心团队。

(三)核查程序与核查意见

核查验资、专项审计、复核报告、发起人协议、股东会和董事会文件、评估报告、转让协议、付款及工商变更,访谈股东及激励对象。律师意见认为超额分配已通过利润弥补方案规范,股改调整不影响设立有效性,股权激励程序完备;金额确认和股份支付会计处理由会计师负责。

(四)执业提示

超额分红与股改净资产调整均发生在历史股改链条内,后续应核对会计差错更正、资本公积、股东权益和债权人保护文件;员工激励没有服务期及退出条款,挂牌后流转和离职安排应另行制度化。

问题2:建设施工、安全生产、危险化学品及危废(一轮,回复第29—45页;txt L1555-L2140)

(一)问询要点(完整原子子问)

  1. 说明建筑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工程范围,是否超资质、借用资质或存在安全处罚。
  2. 说明危险化学品的种类、数量、许可门槛、储存使用及安全制度。
  3. 说明危废种类、污染物处理设施、转移联单和处置单位资质。
  4. 说明是否涉及特种设备、是否计提安全生产费及与行业规则是否一致。

(二)回复与核查要点

  • 对子问1,公司持有建筑业企业资质DW231527003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沪)JZ安许证字[2009]020273,2023年7月28日重新取得/换证,回复称承接范围与资质匹配,2021年资质等级变更未承接超范围项目;净资产152,971,156.69元,专业人员和社保资料可对应,未见处罚。
  • 对子问2,生产使用树脂等危险化学品,2021、2022年用量约198.96吨、467.18吨,未达到回复所引18,000吨许可门槛,公司不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按制度管理和储存。
  • 对子问3,废物产生和处理采用污染登记91320412MA26BPGN49001X(有效期2022年6月13日至2027年6月12日),与常州鑫邦、常州玥辉等持有资质单位签署处置合同;常州鑫邦许可JSCZ0411OOD030-3有效至2023年11月,常州玥辉许可JSCZ0412CSO073-2有效至2025年7月,建立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和转移联单,未见环保处罚。
  • 对子问4,回复称公司不属于需要单独计提安全生产费用的高风险生产类别,产品不属于特种设备;项目安全通过人员、合同和工程管理控制,未见安全生产事故。

(三)核查程序与核查意见

核查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专业人员、危化品台账、危废合同和许可证、转移联单、环保登记、现场及政府网站。律师意见认为公司不存在超资质经营、危险化学品和危废重大违法,安全生产费用不单独计提具有业务依据。

(四)执业提示

危废许可证有效期和转移联单应按批次更新;若工程项目范围、人员或危险化学品数量变化,应重新核对资质和许可门槛。

问题7-1至7-4:同业竞争、董事独立性、公职人员及继受专利(一轮,回复第128—140页;txt L5100-L6045)

(一)问询要点(完整原子子问)

  1. 说明济源环保、常州洁运、常州林溪美、常州西原与公司业务、客户、资产和关联交易关系,是否同业竞争、利益输送及注销合规。
  2. 说明董事长邵彦青的任职、薪酬、持股、其他兼职和独立履职能力。
  3. 说明邵彦青、曹国民、周兰萍是否为公职人员或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资格是否有瑕疵。
  4. 说明继受专利的名称、来源、转让协议、价格、定价、公允性、职务发明、使用情况及权属争议。

(二)回复与核查要点

  • 对子问1,济源环保未实际经营,常州洁运、常州林溪美涉及玻璃钢制品或上游材料,常州洁运/林溪美于2021年9月28日前后注销,济源环保于2022年7月22日注销,常州西原于2021年6月22日设立;回复称没有与公司除臭设备设计、生产、安装业务形成现实或潜在同业竞争,注销和新设减少关联交易,无处罚和重大诉讼。
  • 对子问2,邵彦青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在水环境投资体系领薪,间接持有公司0.27%,不参与具体经营管理;公司取得银行流水、会议文件和《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回复认为其任职不影响独立履职,不存在为本人或他人谋取公司商业机会。
  • 对子问3,回复及华东理工大学等证明称邵彦青、曹国民、周兰萍不存在曾任公职人员或党政领导干部的情况,曹国民2023年7月取得相关证明,三人任职不违反法律法规。
  • 对子问4,继受专利包括“一种曝气系统”“低温有机恶臭气体处理系统”“一种生物除臭装置”等;2023年3月29日/4月19日向上海矽济受让一项,价款31,600元;2021年9月23日/10月8日向浙江理工大学受让一项,价款35,000元;2016年转入的两项由员工鞠庆玲、CHO HIDEO任职期间形成并无偿转让,另一项由益信环境无偿转让。回复称与主营除臭系统协同,已完成权利变更,无争议,部分专利尚未形成收入但不存在利益输送。

(三)核查程序与核查意见

核查注销资料、工商及财务、客户和产品、董事银行流水、会议文件、承诺函、公职证明、专利证书、转让协议、付款凭证和国家知识产权局登记。律师意见认为无同业竞争和任职瑕疵,继受专利权属清晰、价格/无偿安排合理。

(四)执业提示

关联主体注销后仍应保存清算、债权债务和知识产权转移证据;公职人员核查应以调查表、任职证明和公开履历三者一致为准。

四、未纳入详述事项

  1. 问题3—6的收入、供应商、存货、毛利、关联财务、合同负债、研发费用和期后数据,属于纯业务/财务类,仅列总览;问题1吸收合并的财务影响已在历史沿革部分保留法律程序。
  2. 20类法律问题逐项复核:①历史沿革与股权变动——问题1;②资本出资瑕疵——股改及分红;③代持及返还——境外及少数股东;④实控人/一致行动——CHO HIDEO及水环境投资股权;⑤对赌——水环境投资《增资扩股协议》;⑥员工持股——问题1-7;⑦关联交易——境外子公司、济源环保及关联采购;⑧同业竞争——问题1、问题7-1;⑨土地房产——业务合规中未见独立土地权属问题;⑩重大合同/资质——问题2;⑪诉讼处罚——问题2、7;⑫劳动社保——吸收合并职工承继及资质人员;⑬税务——外商投资、吸收合并及超额分红税务;⑭分红——问题1-5;⑮环保安全——问题2;⑯数据/个人信息——未见独立数据问题;⑰境外架构/外汇——问题1;⑱独立性——问题1、问题7-2;⑲新增股东/突击入股——问题1激励和少数股东;⑳其他律师事项——专利、公职人员和注销主体。

五、待核验/待补事项

  1. 问询函原文缺失:原始问询函未单独提供,完整复合问题以20230817回复中的黑体引用为准。
  2. 签章页/文号是否完整:批次主办券商为国投证券,回复首页及推荐报告引用安信证券;境外律师意见、香港登记、外汇及税务文件正式签章待核验。
  3. txt质量问题:问题1跨度大,股改净资产9,926.52万元/91,361,351.45元、折股比例和验资文号分布跨页;应以PDF统一数字和主办券商名称。

内容同步自 GitHub 仓库,仅作为工具教程与工作流说明。

CONTACT

联系李成律师

扫描二维码添加微信,沟通法律 AI、非诉业务及相关合作事项。

手机端可点击二维码查看原图并长按识别。

李成律师微信二维码扫码添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