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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文件:https://github.com/lennonli/ipo-inquiry-kb/blob/main/cases/874586-%E6%96%B9%E6%84%8F%E8%82%A1%E4%BB%BD.md

江苏方意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874586·新三板)审核问询法律问题回溯

挂牌日期:2024-09-27 | 审核问询共 1 轮(股转公司 2024 年 7 月 10 日下发审核问询函)| 本文档基于公开问询回复文件提炼(截至 2026-08-27) 依据文件:《关于江苏方意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公开转让并挂牌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20240809 披露);《江苏方意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律师关于公开转让并挂牌的法律意见书》(20240628) 中介机构:主办券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律师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公司与审核概况

公司主营摩擦材料及制动零部件研发生产,前身方意有限 2010 年 11 月由盐城方天与意大利籍自然人 Massimino Fabrizio 以中外合资形式设立(注册资本 650 万美元),历史上多次以"借外方名义树立外资形象"为目的形成代持并全部还原,2014 年 10 月转为内资。报告期内密集发生 0 对价家族股权转让(330 万股)、员工持股平台 5 元/股增资与外部投资人 12 元/股增资并附特殊投资条款(2024 年 2 月解除)。首轮问询 6 个问题,法律核心为问题 1(历史沿革:四组代持、外商投资合规与安全审查、75/37 号文外汇登记瑕疵、合资期间优惠政策追缴风险、特殊投资条款清理、员工持股平台、上海方意零实缴)与问题 5(家族高度集中下的公司治理);问题 2-4 为纯业务财务问题。

二、法律问题总览

轮次问题编号问题主题法律类别律师是否发表意见
第一轮问题1(1)历次出资及股权变动合法性、Massimino Fabrizio代持设立、外商投资负面清单与安全审查、资金出入境/返程投资/外汇登记1历史沿革;3代持;17境外架构/外汇
第一轮问题1(1)②③④⑤四组代持形成还原明细、合资期间土地/所得税优惠追缴风险、异常入股、200人穿透3代持;13税务;19新增股东
第一轮问题1(2)0对价家族转让、盐城方达股权激励(权益流转/退出机制/财务资助)6员工持股;1股权变动定价
第一轮问题1(3)特殊投资条款解除与清理5对赌与特殊权利条款
第一轮问题1(4)子公司盐城方天取得与资质、上海方意零实缴10重大合同与资质;2出资(实缴)
第一轮问题5公司治理:亲属任职与回避表决、董监高任职资格、五独立与监事会履职4实控人/治理;7关联交易;18独立性
第一轮问题6其他补充说明(挂牌条件、北交所辅导备案核查)10挂牌条件
第一轮问题2-4营业收入及经营业绩/主要客户和供应商/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纯业务、财务类

逐项核对 20 类:1 历史沿革(问题1(1)(4));2 出资瑕疵(上海方意零实缴之合规论证,问题1(4)③);3 代持(问题1核心,四组代持);4 实控人与治理(问题5共同实控人宦传方、吴云夫妇及宦欣彤合计 94.19%);5 对赌(问题1(3));6 员工持股(问题1(2)盐城方达);7 关联交易(问题5①盐城安泰克);8 同业竞争(未见专问);9 土地房产(合资期间优惠购地追缴风险嵌入问题1(1)③,未见权属瑕疵专问);10 资质(问题1(4)②);11 诉讼处罚(未见专问,核查中查询裁判文书网);12 社保(未见专问);13 税务(合资期间所得税优惠+历次转让完税嵌入问题1);14 分红(问题5之外的分红款流向由会计师核查,未详述);15 环保安全(未见专问);16 数据合规(无);17 境外架构(问题1(1)FYT 香港 SPV、75/37 号文外汇登记);18 独立性(问题5③五独立);19 新增股东(问题1(2)12 元/股外部投资人+200 人穿透计算 31 人);20 其他(问题6)。

三、重点法律问题详述

问题1:关于历史沿革——代持、外商投资、特殊投资条款与员工持股(第一轮,回复第 3-39 页;txt 行 73-1731)

问询要点:(1) ①列表全面说明历史股权变动及合法性,Massimino Fabrizio 代持设立的合法合规性,外商投资是否符合《外商投资法》及负面清单,是否需按《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办法》履行安全审查,历史沿革是否涉及资金出入境、返程投资,历次变动所涉外商投资管理、外汇、税收审批备案登记是否合规;②被代持方基本情况、代持形成原因及合理性,列表说明入股时间价格、代持协议、还原时间及确认依据、转让价格公允性、出资来源、价款支付、全部代持人被代持人确认、有无未披露代持及潜在纠纷;③合资期间优先购地、所得税优惠追缴退回风险;④有无影响股权明晰问题、异常入股、规避持股限制;⑤股东人数是否超 200 人。(2) ①转让/增资背景定价公允性、0 对价转让宦欣彤 330 万股的家族安排;②盐城方达权益流转、退出机制、激励是否实施完毕、有无财务资助或代持。(3) 特殊投资条款解除有无纠纷、是否清理完毕、有无效力恢复条款、是否涉及指引第 1 号应清理情形。(4) ①子公司取得方式及母子业务定位;②子公司资质完备性;③上海方意实缴计划与资金来源。另要求就资金流水核查、代持核查程序充分性、入股价格异常、未解除代持等发表意见。

回复与核查要点

  • 四组代持全景(列表逐项载明):①2010.11 设立时 Massimino Fabrizio(意大利籍,系实控人朋友,持公司客户 FRENAUTO S.R.L. 30% 股权并任总经理)代宦传方持有 299.975 万美元出资(1 美元/注册资本、未签署代持协议),2012 年 4 月以 0 美元对价(对应出资未实缴)通过《股权转让协议》还原至盐城方天,2013 年 8 月剩余 199.9994 万美元按 1 美元/注册资本还原,出资来源为宦传方、吴云夫妇自有或自筹资金;②2012.6 增资时香港 SPV FYT(2012 年 5 月 2 日设立、公司编号 1738620、发行 10,000 股每股面值 HK$1.00,法国人 Borgeat Tristan 系唯一股东,2013 年 1 月转予吴洪娣——实控人之一吴云胞妹——2015 年 10 月 30 日解散)代吴云持有 200 万美元,2014 年 10 月按原出资额作价还原,未实际支付价款;③2023.12 盐城金蕾合伙人层面,执行事务合伙人胡忠智因范琼(20 万元)、夏鸣鸣(10 万元)资金紧张退出、为省工商变更时间成本,委托二人代持出资份额,2023.12/2024.1 签《代持解除暨股权转让协议》《财产份额转让协议》按 12 元/股原出资额作价解除;④2007.6 盐城方天设立时宦传方因法律理解偏差(误以为一人不能设有限公司)委托连襟徐林代持 55% 股权(1 元/注册资本、55 万元),2009 年 4 月《股权转让协议》还原。全部经各代持人及被代持人书面确认,代持解除真实有效。
  • 外商投资合规:设立及历次变动取得盐商中资复[2010]184 号、盐商中资复[2012]072 号、盐商中资复[2012]081 号等商务批复及商外资苏府资字[2010]第 89109 号批准证书,符合当时《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2001 年修正)》及实施条例、《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业务属允许类、不在负面清单,设立时(2010 年)依《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体系及 2012 年 6 月增资时依国办发〔2011〕6 号、商务部实施规定,均不属需安全审查范围;2021 年 1 月 18 日施行的《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办法》项下亦无需申报。
  • 75/37 号文外汇登记瑕疵:吴云通过 FYT 代持期间,FYT 无境内资产权益在境外融资,不属 75 号文"特殊目的公司",设立时无需登记;2014 年 37 号文实施后吴云本应就 FYT 办理补登记,因 2014 年 10 月 FYT 即退出且其时已计划注销 FYT 未及时办理,因不再持有境内权益而不属应登记情形;后续通过注销 FYT 积极消除后果;宦传方、吴云及宦欣彤出具承诺:"如因 FYT 未办理 75 号文及 37 号文外汇登记手续导致公司遭受损失,将足额赔偿"。
  • 合资期间优惠:未实际享受优先购买土地;成立于 2010 年 11 月 11 日,已不适用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2008 年 1 月 1 日废止)项下"两免三减半"不再享有;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盐都分局 2024 年 1 月 11 日《证明》、盐都区税务局 2024 年 1 月《证明》、盐城高新区管委会 2024 年 3 月 5 日《证明》均确认历次取得土地均履行招拍挂程序、足额缴纳出让金,无因外资身份享受税收及土地出让优惠,无追缴退回风险。
  • 定价与激励:2023 年 11 月宦传方 0 元转让 330 万股给女儿宦欣彤(直系亲属间财产赠与);2023 年 11 月盐城方达(18 名合伙人、出资 1,500 万元,宦传方任 GP 持 59.25%)按 5 元/股增资 300 万股(低于外部投资人 12 元/股,已确认股份支付费用);2023 年 12 月伍线客 33.3332 万股、盐城金蕾 29 万股、盐城德运 11.5 万股按 12 元/股增资。《股权激励计划》约定份额锁定 60 个月或至上市后法定锁定期届满孰晚,离职/失职/身故等情形由 GP 或其指定人按原始价格加利息受让;2023 年 11 月 6 日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议案并确认为授权日,截至报告期末激励已实施完毕;经核查流水,公司及实控人无对合伙人财务资助、无代持或利益安排。
  • 特殊投资条款:2024 年 2 月方意股份、宦传方与伍线客、盐城金蕾、盐城德运分别签署《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之解除协议》,约定《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终止、自始无效",确认各方均无违反情形、无异议争议纠纷、不存在其他未终止对赌协议;2024 年 5 月各投资方及实控人分别出具承诺函确认无其他对赌、回购等特殊安排且今后不会签署;无恢复条款,不涉及指引第 1 号应清理情形。
  • 200 人穿透与上海方意:现有股东 7 名,按《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穿透计算后 31 人,未超 200 人。上海方意(2015 年 9 月 11 日设立、注册资本 500 万元、实缴 0、从事摩擦材料销售):认缴制下未违反原《公司法》;新《公司法》(2024 年 7 月 1 日施行)第四十七条五年实缴及《国务院关于实施〈公司法〉注册资本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第二条存量公司过渡安排下,章程载明出资期限 2030 年 11 月 10 日前、无需调整;系轻资产销售主体,2023 年公司净利 4,862.49 万元、经营现金流 5,418.36 万元,有能力以自有资金按期缴足。
  • 核查程序:查阅工商档案、商务批复及批准证书、历次股权转让/代持解除协议、完税凭证、验资报告;访谈 Massimino Fabrizio、Borgeat Tristan、吴洪娣、宦传方、吴云并合影取得问卷;核查控股股东实控人、董监高、平台合伙人、5% 以上股东出资前后银行流水;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查查、裁判文书网、执行信息公开网;取得税务机关、自然资源部门、管委会证明。
  • 核查意见:历次出资及股权变动合法合规,代持均已还原解除、真实有效;无需履行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无追缴退回风险;入股背景、价格、资金来源无明显异常,不存在未披露代持、不正当利益输送、未解除代持及股权纠纷;公司符合"股权明晰"的挂牌条件。

执业提示:外资代持型历史沿革的标准答卷结构——批复文号逐笔列示+安全审查"业务不在范围"两时段论证+75/37 号文瑕疵"主动注销消除后果+实控人兜底承诺"+主管机关三证明(税务/国土/管委会)。特别值得借鉴的是把代持人、被代持人均为实控人亲友的情形穿透披露到身份证号前四位和护照号前四位,访谈合影留痕。

问题5:关于公司治理——家族集中持股下的决策程序与独立性(第一轮,回复第 108-158 页;txt 行 4828-7130)

问询要点:①结合股东、董监高之间亲属关系及在客户、供应商处任职持股情况,说明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担保、资金占用等事项履行的具体程序、是否均回避表决、有无未履行审议程序情形、决策程序是否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②结合亲属关系与任职经历说明董监高任职资格、任职要求是否符合《公司法》《挂牌公司治理规则》《挂牌审核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公司章程》,是否具备履职知识技能素质、是否勤勉尽责;③说明董事会是否采取切实措施保证资产、人员、机构、财务和业务独立,监事会能否独立有效履职,章程、三会议事规则、内控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是否完善,公司治理是否有效规范、适应公众公司内控要求。

回复与核查要点

  • 股权结构:宦传方 19,200,000 股(56.91%)、吴云 7,500,000 股(22.23%)、宦欣彤 3,300,000 股(9.78%)、盐城方达 3,000,000 股(8.89%,宦传方任 GP 持平台份额 59.25%)、伍线客 333,332 股(0.99%)、盐城金蕾 290,000 股(0.86%)、盐城德运 115,000 股(0.34%);宦传方、吴云系夫妻,宦欣彤系二人之女,三人合计直接持股 88.92%、连同间接合计 94.19%,为共同实控人。董监高 9 人中宦传方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吴云任董事兼副总经理;董事崔冬娣报告期内曾持客户盐城安泰克股权(2022 年末退出)、其配偶付立超持盐城安泰克 50% 股权并任监事,其余人员无亲属关系及客户供应商任职持股。
  • 关联交易决策:公司已建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防范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等;报告期无关联担保;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关于确认公司报告期内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因出席董事会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 3 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后将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报告期对盐城安泰克销售 40.49 万元(2022 年)、0 元(2023 年),按与其他客户同月同型号产品价格定价,金额较低、定价公允。
  • 董监高任职与独立性:董监高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及章程,无禁止任职情形;监事会 3 名(2 名股东代表监事、1 名职工代表监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按《监事会议事规则》运作、履职良好;公司对照五独立逐项说明资产、人员、机构、财务、业务独立措施,三会议事规则及内控、信息披露制度完善。

核查意见:主办券商及律师认为公司决策程序运行符合规定、关联交易已履行审议回避程序、董监高任职资格合规、治理健全适应公众公司要求。 执业提示:家族企业"无关联董事不足 3 人→提交股东大会"的程序衔接路径是《公司法》下的标准处理,值得在治理底稿中固化为规则;关联交易金额虽小(40.49 万元)仍须以"同月同型号价格对照"论证公允,避免"金额小即可豁免论证"的惯性。

四、未纳入详述事项

轮次问题不详述原因
第一轮 问题2营业收入及经营业绩(毛利率、运费、期后业绩)纯业务与财务类
第一轮 问题3主要客户和供应商(其中关联客户盐城安泰克部分已并入问题5详述)纯业务财务类为主
第一轮 问题4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设备采购价格对比)纯财务类

五、待核验/待补事项

  • 审核问询函原文(2024 年 7 月 10 日函)未单独取得,问询原文以回复文件中引用为准。
  • 四组代持还原明细表在 txt 中为宽表(txt 行 988-1030 区域),pdftotext 后列错位较重,引用具体出资额/时间以 PDF 原表为准。
  • 法律意见书(20240628)未逐条比对,律师核查意见均引自问询回复"主办券商及律师认为"段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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