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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文件:https://github.com/lennonli/ipo-inquiry-kb/blob/main/cases/600756-%E6%B5%AA%E6%BD%AE%E8%BD%AF%E4%BB%B6.md

浪潮软件股份有限公司(600756·沪市主板)再融资审核问询法律问题回溯

注册批复日期:截至素材时点未取得(审核中;问询回复披露于 2025 年 4 月)| 受理日期:【待核验】(问询函于 2024-12-30 出具,上证上审(再融资)〔2024〕307 号)| 问询共 1 轮 | 本文档基于公开披露的募集说明书、审核问询函回复及补充法律意见书提炼(截至 2026-09-06) 依据文件:《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关于审核问询函的回复》(2025-04,国泰君安证券与发行人);上会会计师审核问询函回复(2025-04);《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关于浪潮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之一》(2025-04,配套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中介机构:保荐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律师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审计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再融资类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全部补充流动资金,控股股东现金全额认购)

一、发行方案与审核概况

本次发行全部由控股股东浪潮软件科技有限公司(浪潮科技)以人民币现金认购,发行数量不超过 25,530,000 股(未超过发行前总股本的 30%),认购价格 10.94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即 2024-01-15 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均价的 80%),因 2023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调整为 10.91 元/股(保留两位小数向上取整),认购金额按原价计算为 279,298,200.00 元,本次发行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7,853.23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股份认购协议》于 2024-01-14 经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同日签署,生效条件四项: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依《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取得有权批准机构审核同意、上交所审核通过、证监会同意注册。浪潮科技发行前持股 19.09%(61,881,000 股,截至 2024-09-30 总股本 324,098,753 股),发行后 25.00%(总股本 349,628,753 股),控制权不变;认购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

审核时间线:上交所 2024-12-30 出具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4〕307 号),共 7 个问题(1 认购对象、2 经营情况、3 主要资产、4 融资规模、5 财务性投资、6 同业竞争、7 其他);2025 年 4 月披露回复及君致补充法律意见书之一。截至素材时点处于审核问询阶段,注册批复【待核验】。本案类型特征为"控股股东部分借款认购全额补流定增+集团收购亏损竞业主体后以委托管理协议隔离同业竞争+委托管理费市场化比价",是发行类第 6 号第 1 条委托管理模式与第 9 条借款资金来源论证的样本。

二、法律问题总览

轮次问题编号问题主题法律类别律师是否发表意见
首轮问题1(1)-(3)浪潮科技认购数量(细则第 35 条)、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减持与短线交易、发行后 25.00% 权益的锁定期(发行类第 6 号第 9 条)发行对象/定价基准/限售安排
首轮问题22024 年 1-9 月利润大幅下滑、收入确认合规性纯财务类
首轮问题3主要资产情况纯财务类
首轮问题4货币资金、资金缺口与融资规模合理性(18 号文第 5 条)募集资金用途否(保荐人+会计师)
首轮问题5财务性投资核查(18 号文第 1 条)财务性投资否(保荐人+会计师)
首轮问题6(1)(2)浪潮集团收购智慧齐鲁是否违反 2015 年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委托管理内容、45 万元/年管理费公允性、同业竞争是否重大不利影响及整合措施(发行类第 6 号第 1 条)同业竞争/关联交易
首轮问题7其他事项其他法律事项

三、重点法律问题详述

问题 1:控股股东借款 1.67 亿元认购的资金来源与第 6 号第 9 条核查(首轮问题1(1)-(3),补充法律意见书之一第 7-3-3 至 7-3-11 页;txt 行 72–82、律师 txt 98–518)

问询要点:(1) 浪潮科技的认购数量是否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第 35 条;(2) 浪潮科技及其关联方从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是否存在减持情况或减持计划,是否违反《证券法》短线交易规定;(3) 发行完成后浪潮科技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及相关锁定期限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等监管要求(并就发行人是否符合发行类第 6 号第 9 条发表明确意见,引自问询函原文)。

回复与核查要点

  • 认购协议要素:2024-01-14 董事会当日签署《股份认购协议》——认购 25,530,000 股全部发行股份、现金认购、价格 10.94 元/股(后因权益分派调为 10.91 元/股,附 P1=P0-D、P1=P0/(1+N) 调整公式)、认购金额 279,298,200.00 元、限售 18 个月(含送转衍生股份),生效条件含国资审批(依《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取得有权批准机构的审核同意)——四要件齐备符合细则第 35 条。违约责任条款双轨设置:任何一方违约须赔偿对方损失并承担实现债权费用(诉讼费、保全费、审计费、律师费等);但本次发行未获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或未取得证监会、上交所及其他有权主管部门批准/豁免的,不构成任何一方违约,各方各自承担签约及履约准备费用;协议生效后因市场原因、法规政策变化等非可归责于发行人的原因终止的,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以"审批风险中性"条款平衡国资控股股东的认购义务。
  • 减持核查: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至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浪潮科技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减持情形;浪潮科技出具《关于不减持股份的承诺函》(定价基准日至发行完成后 6 个月不减持且无减持计划、减持收益归上市公司、依减持新规履行披露义务),并已在《募集说明书》"第二节"之"六、控股股东关于特定期间不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承诺"补充披露。
  • 权益与锁定:发行后浪潮科技持股 25.00%(未超 30%,不触发要约),承诺认购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满足《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控股股东提前确定发行对象)+第五十九条 18 个月锁定及《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四条;不违反《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短线交易规定。
  • 第 6 号第 9 条专项核查:①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11,142.23 万元+银行借款 16,711.00 万元,已取得招商银行济南分行《贷款意向函》(提供 16,711.00 万元贷款额度,有效期至 2026-02-26);还款来源为经营积累,浪潮科技 2022/2023 年度单体经营性现金净流入 36,199.99 万元/164,538.10 万元,还款风险较小;②承诺无禁止情形——出具《关于认购资金来源的承诺函》(无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使用上市公司及外部关联方资金,无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③不属于股权架构两层以上且无实际经营业务的公司;④离职人员核查——浪潮科技唯一股东浪潮集团为国有控股主体,穿透后唯一非国有控股股东济南华胜企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声明函》自查其股东均不属于《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入股拟上市企业监管规定(试行)》第八条"离职人员",律师出具《专项核查说明》。
  • 核查程序(律师):八项——法规查阅、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与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认购协议、募集说明书与预案、三项承诺函、济南华胜声明函、公示系统/企查查检索、发行人说明。核查意见(律师):四项均合规,发行人符合发行类第 6 号第 9 条。

执业提示:控股股东借款认购的合规核心是把借款的"可得性+偿还能力"写实——银行《贷款意向函》(额度、期限)+近两年经营性现金流数据;国有主体穿透后存在非国有股东(如员工持股平台)时,离职人员核查须下沉至该等股东并取得其自查声明,形成律师专项核查说明。

问题 2:浪潮集团收购智慧齐鲁与委托管理模式化解同业竞争(首轮问题6(1)(2),补充法律意见书之一第 7-3-12 至 7-3-17 页;txt 行 4200–4211、律师 txt 522–784)

问询要点:(1) 浪潮集团和智慧齐鲁的业务范围、经营情况以及浪潮集团收购智慧齐鲁的背景和目的,是否违反前期关于同业竞争的承诺;(2) 浪潮集团委托发行人经营管理智慧齐鲁的具体内容,委托管理费的定价依据以及是否公允;智慧齐鲁与发行人的同业竞争是否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目前的委托管理方式是否可以有效避免同业竞争,是否已制定明确可行的整合措施(引自问询函原文)。

回复与核查要点

  • 事实背景:浪潮集团 2015 年出具避免同业竞争承诺(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参与竞争业务,产生竞争则停止、纳入上市公司或转让无关联第三方);智慧齐鲁(山东)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 2020-04-21,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系山东省数字政府建设运营主体("爱山东""山东通"、省一体化大数据平台、"互联网+监管"等省级统建项目),业务主要来源于山东省大数据中心;2023 年 10 月、2024 年 7 月浪潮集团分别受让其 34%、26% 股权成为控股股东——收购系整合业务资源、带动集团计算装备、云服务、应用软件发展;因智慧齐鲁 2023 年度、2024 年前三季度净利润分别为-2,378.52 万元、-935.19 万元(持续经营能力待考察),收购主体为浪潮集团而非发行人。
  • 是否违反承诺:智慧齐鲁与发行人数字政府业务存在一定交叉,但《委托管理协议》(2024 年 10 月至 2027 年 10 月,期满可续订)将智慧齐鲁除重大事项表决权、资产收益权、优先认购权、股东诉权以外的股东权利委托发行人管理和行使——具体包括:决定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委派 3 名董事(董事会共 5 席)、委派副总经理等高管、对资产/业务/财务/人事等经营管理事项决策实施,能够将竞争业务集中到上市公司经营,不违反 2015 年承诺;2024 年 10 月浪潮科技与浪潮集团又出具新的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 管理费公允性:45.00 万元/年由浪潮集团支付,系考虑近期市场费率与预计管理成本确定;援引可比案例——浙文影业 80 万元/年(2024-12)、兴业银锡 10 万元/年(2024-12)、南京商旅按营收 1% 或净利润 5%(保底 1 万元,2024-11)、同方科技 40 万元/年(2024-07)、奥维通信 30 万元/年(2024-04),本案与同方科技相近、略高于奥维通信、低于浙文影业,定价合理无异常。
  • 重大不利影响量化:智慧齐鲁 2021-2024Q3 营业收入 9,288.09/13,125.49/4,496.22/4,324.84 万元,占发行人数字政府领域收入 7.55%/8.94%/2.55%/5.49%;毛利 4,311.54/3,516.25/1,105.27/747.24 万元,占 11.54%/8.32%/2.02%/2.67%——显著低于《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7 号》30% 的重大不利影响推定标准。
  • 整合安排:浪潮集团出具说明——将在 2030 年 12 月 31 日前或智慧齐鲁具备持续经营能力且连续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盈利时,与其他股东协商按监管认可方式履行审核决策程序、以市场公允价格将所持智慧齐鲁股权转至浪潮软件;本次募资全部补流,不新增同业竞争;已在《募集说明书》"第一节"之"六、同业竞争情况"披露。
  • 核查程序(律师):收购可行性研究报告、智慧齐鲁工商与审计报告、集团企业经营范围、《委托管理协议》、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募集说明书。核查意见(律师):业务交叉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委托管理有效避免同业竞争、管理费定价公允、募投不新增同业竞争、信息披露合规,发行人符合发行类第 6 号第 1 条。

执业提示:集团收购竞业资产的"委托管理"三件套=权利保留清单(表决权/收益权/优先认购权/诉权除外条款)+托管人治理控制证据(董事会席位过半+高管委派)+市场化托管费比价表;量化安全垫以 17 号文 30% 标准为锚,并辅以带触发条件的注入时点承诺(2030 年底前或连续三年盈利)回应整合措施"明确可行"要求。

四、未纳入详述事项

① 问题2关于 2024 年 1-9 月利润大幅下滑(收入下滑影响)、收入确认及收入真实性的核查,属财务类(保荐人+会计师,含收入截止性测试等专项说明);② 问题3关于主要资产(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商誉等)情况,属财务类;③ 问题4融资规模:结合货币资金余额、日常经营积累、资金缺口论证补流 27,853.23 万元的合理性(18 号文第 5 条),由保荐人及会计师核查;④ 问题5财务性投资核查(18 号文第 1 条),由保荐人及会计师核查;⑤ 问题7其他事项由保荐人及会计师核查。

五、待核验/待补事项

① 问询函原件(上证上审(再融资)〔2024〕307 号)未在素材中取得,问询要点以回复黑体引用为准;② 受理日期、上市委会议及注册批复情况未在素材中披露,status 标注"审核中(截至素材时点)";③ 本次发行国有股权管理的有权批准机构审核批复文件(国资审批)取得情况未在素材中披露【待核验】;④ 招商银行济南分行 16,711.00 万元贷款额度项下正式借款合同的签署与放款安排未在素材中披露【待核验】;⑤ 智慧齐鲁股权注入的具体时间表及作价机制("2030 年 12 月 31 日前或连续三年盈利"双触发)后续执行进展待跟踪【待核验】;⑥ 募集资金 27,853.23 万元与认购金额 279,298,200.00 元之间的差异(除权调整后按 10.91 元/股)在最终发行时的确定口径需回查发行结果公告【待核验】;⑦ 浪潮科技出具的三份承诺函(股份锁定、不减持、认购资金来源)签署日期及报送披露的完整时间线需回查底稿核对【待核验】。

更新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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