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688018·科创板)再融资审核问询法律问题回溯
注册批复日期:截至素材时点未取得(审核中:问询函上证科审(再融资)〔2025〕49 号;2025-07-11 披露问询回复及锦天城补充法律意见书(一);本次发行尚需上交所审核同意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受理日期:【待核验】(发行方案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5-06-24 因 2024 年度权益分派(每 10 股转增 4 股、派现 0.6 元)将发行数量上限由 11,220,043 股调整为 15,670,272 股)| 问询共 1 轮(素材仅含首轮;问询函设 4 题,问题 4 含 4.1/4.2)| 本文档基于公开披露的审核问询函回复及补充法律意见书提炼(截至 2026-09-06) 依据文件:《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2025-07-11,上证科审(再融资)〔2025〕49 号,7-1);天职国际会计师回复(7-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7-3) 中介机构: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律师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申报会计师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再融资类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Wi-Fi 7 双线芯片+RISC-V AI 端侧芯片+上海研发中心大楼购置+补流——"轻资产、高研发投入"认定适用的标杆案例)
一、发行方案与审核概况
本次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77,787.67 万元(含本数;项目总投资 181,787.67 万元),全部用于:Wi-Fi 7 路由器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计划总投资 39,852.47 万元:场地投资 1,392.92+软硬件设备投资 7,288.81+试制投资 9,600.00+预备费 914.09+人员费用 19,153.05+铺底流动资金 1,503.60 万元)、Wi-Fi 7 智能终端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基于 RISC-V 自研 IP 的 AI 端侧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购置研发大楼,建筑面积 12,996.91 平方米、共 10 层)及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中资本性支出 80,129.11 万元(45.07%)、非资本性支出 97,658.56 万元(54.93%,其中补充流动资金及其他 19,596.76 万元、研发投入 78,061.80 万元)。
本案最核心的合规亮点:非资本性支出占比 54.93% 远超 30% 红线,公司援引**《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 6 号——轻资产、高研发投入认定标准(试行)》(2024 年 10 月发布,落实"科创板八条")**完成认定:轻资产(2024 年末实物资产合计 12,110.79 万元占总资产 264,946.54 万元的 4.57%,低于 20%)、高研发投入(最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 123,113.31 万元不低于 3 亿元、三年平均研发投入占营收比 26.13% 不低于 15%、2024 年研发人员占比 71.82% 不低于 10%),超出 30% 的部分(24.93%、44,322.26 万元)全部用于主营研发投入。审核时间线:2025-07-11 披露回复。问询函 4 题:1.募投项目(试制投资/人员费用构成、购置研发大楼必要性、融资规模与低资产负债率下融资必要性);2.融资规模与效益测算;3.经营情况(经销商、境外存货、封测模组供应商存放存货);4.其他(4.1 财务性投资;4.2 收购明栈信息商誉减值)。
二、法律问题总览
| 轮次 | 问题编号 | 问题主题 | 法律类别 | 律师是否发表意见 |
|---|---|---|---|---|
| 首轮 | 问题1(1) | 募投投资构成(试制投资、软硬件设备、人员费用的研发/生产用途划分);是否存在董事会前已投入;资本性与非资本性支出认定 | 募集资金用途 | 否(保荐人+会计师核查) |
| 首轮 | 问题1(2) | 非资本性支出 54.93% 超 30% 部分的合规性——"轻资产、高研发投入"认定(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 6 号) | 募集资金用途(18 号第 5 条例外) | 否 |
| 首轮 | 问题1(3) | 购置研发大楼的规划面积(12,996.91 平方米、人均 21.66 平方米)、单位售价合理性及资金规划;是否符合投向科技创新领域 | 募集资金用途(科创属性) | 否 |
| 首轮 | 问题1(4) | 融资规模合理性(资金缺口 235,467.37 万元)、低资产负债率下融资必要性 | 募集资金用途与可行性 | 否 |
| 首轮 | 问题2 | 效益测算谨慎性(产品单价、毛利率) | 募集资金用途 | 否 |
| 首轮 | 问题3 | 经销商收入占比与进销存、境外存放存货与封测/模组加工供应商存放存货匹配、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纯财务类 | 否 |
| 首轮 | 问题4.1 | 最近一期末财务性投资;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新投入和拟投入财务性投资 | 财务性投资 | 否(保荐人+会计师核查) |
| 首轮 | 问题4.2 | 收购明栈信息(M5Stack 型开源硬件生态商,ESP32 系芯片驱动)形成的商誉减值风险 | 商誉与减值 | 否(保荐人+会计师核查) |
| 全程 | 发行条件 | 律师逐条对照《公司法》第 143/148/151 条、《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18 号适用意见核查本次发行批准授权与实质条件 | 发行条件 | 是(锦天城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
三、重点法律问题详述
问题 1:"轻资产、高研发投入"认定突破非资本性支出 30% 红线(首轮问题 1(2),回复第 7-1-52–7-1-54 页;txt 行 2112–2185)
问询要点:问询函就"本次募投项目中资本性支出与非资本性支出的具体构成及认定依据"及非资本性支出占比远超 30% 的合规性进行问询(按《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第 5 条核查框架)。
回复与核查要点:
- 支出结构:资本性支出 80,129.11 万元(46.28%,调整后 45.07%)主要为场地投资和软硬件设备投资;非资本性支出 97,658.56 万元(53.72%,调整后 54.93%),其中补充流动资金及其他(含各项目预备费、铺底流动资金)19,596.76 万元(11.02%)、研发投入 78,061.80 万元(43.91%)——非资本性支出主要为试制投资、预备费、人员费用、铺底流动资金和补充流动资金。
- 超限处理:超出募集资金总金额 30% 的比例为 24.93%(即 44,322.26 万元),该超出部分均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研发投入(Wi-Fi 7 路由器芯片、Wi-Fi 7 智能终端芯片、RISC-V AI 端侧芯片项目及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建设)。
- "轻资产、高研发投入"认定(依《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 6 号——轻资产、高研发投入认定标准(试行)》,2024 年 10 月为落实《中国证监会关于深化科创板改革 服务科技创新和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八条措施》制定):①轻资产——最近一年末固定资产 9,394.98 万元+长期待摊费用形成实物资产 198.84 万元+使用权资产 2,516.97 万元,实物资产合计 12,110.79 万元,占总资产 264,946.54 万元的 4.57%,不高于 20%;②高研发投入——最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 123,113.31 万元不低于 3 亿元(且三年平均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26.13% 不低于 15%),2024 年研发人员 553 人占员工总数 770 人的 71.82% 不低于 10%。
- 核查意见: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核查认为公司符合"轻资产、高研发投入"特点认定,非资本性支出比例符合要求。
执业提示:科创板芯片设计(Fabless)企业定增以人员费用+试制投资为主的结构,30% 红线不再构成障碍——适用指引第 6 号的"双认定"(轻资产 20%+高研发 15%/3 亿元/10%)须逐项以报表数据计算并列示测算表;关键限定是超 30% 部分须明确对应到具体研发投向(44,322.26 万元逐项目对应),律师底稿应留存研发投入归集口径(是否含资本化)与研发人员花名册佐证。
问题 2:募集资金购置研发大楼的必要性与科创属性(首轮问题 1(2)(3),回复第 7-1-54–7-1-60 页;txt 行 2186–2260、825–900)
问询要点:问询函原文(黑体):"(2) 公司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购置研发大楼的规划面积、人均使用面积、单位售价的合理性,用于研发及日常办公、运营管理等功能的具体资金规划构成,本次募集资金规划是否谨慎、合理",及"拟购置的研发大楼内部结构、功能规划及相关设施的具体用途情况,并结合公司现有人均研发面积、经管发展规划、同行业可比公司等情况,说明拟使用募集资金购置研发大楼的必要性及紧迫性,募集资金是否符合投向科技创新领域相关要求"。
回复与核查要点:
- 面积与人均指标:研发大楼实际使用楼层共 10 层(地下 1-2 层、地上 1-8 层),建筑面积 12,996.91 平方米(地下 735.51 平方米);地上 8 层含 5 层研发场地、1 层研发成果展示等配套;公司上海地区现有研发及办公场所约 5,592.03 平方米(均系租赁)、员工 394 人、人均使用面积 14.19 平方米;项目建成后预计人均 21.66 平方米——低于可比 Fabless 上市公司(思瑞浦 26.00、芯朋微 26.67、康希通信 16.38、晶华微 33.33、晶丰明源 22.66 平方米)。
- 功能规划:整体布局以研发用途为主,管理及综合办公为辅;未来 3 年募投项目预计新增人员 344 人(假设 50% 新招聘入驻大楼)。
- 科创属性:购置研发大楼系为 Wi-Fi 7、AI 端侧芯片研发提供场地载体,募集资金符合投向科技创新领域要求。
- 核查意见: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认为规划面积、人均使用面积、单位售价合理,募集资金规划谨慎。
执业提示:用募集资金购置不动产(研发楼)在科创板需同时通过"必要性紧迫性+人均面积对标+单位售价公允性+科创属性"四道关;对标表应选取同赛道(Fabless)企业研发中心类募投项目并以人均使用面积排序自证未超标。"现有全部租赁、募投购置"的对比结构是论证必要性的最直观叙事。
问题 3:发行条件的律师逐条核查与权益分派后的方案调整(补充法律意见书(一)第 7-3-4–7-3-8 页;7-3 文件行 188–250)
问询要点:律师对本次发行的批准和授权、实质条件逐条核查(常规性但构成律师独立意见的核心交付)。
回复与核查要点:
- 批准和授权:2025 年 6 月 4 日实施完成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以扣除回购账户股份后 111,255,729 股为基数,每股派现 0.6 元含税、共派现 66,753,437.40 元,每 10 股转增 4 股共转增 44,502,291 股,总股本变更为 156,702,722 股);2025 年 6 月 24 日公司公告将本次发行数量上限由不超过 11,220,043 股调整为不超过 15,670,272 股(与转增比例同步),除此外发行方案其他事项未变。律师核查认为发行人仍具备本次发行所需的有效批准和授权。
- 实质条件:逐条对照《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三条(同股同权、同价发行)、第一百四十八条(溢价发行)、第一百五十一条(董事会、股东会决议程序)及《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发行方案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仍符合本次发行实质条件;本次发行尚需上交所审核同意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 核查意见(锦天城):截至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仍具备本次发行所需的有效批准和授权并符合实质发行条件。
执业提示:问询阶段发生权益分派(转增股本)的定增项目,律师补充法律意见书须确认"发行数量上限等比调整"的授权基础(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是否涵盖)并重新确认发行条件;转增导致的股本变化不影响已批准方案的效力,但调整公告与法律意见的先后衔接应留痕。
问题 4:收购明栈信息的商誉与生态协同(首轮问题 4.2,回复第 7-2-63 页起;txt 行 2977–3080)
问询要点:问询函原文(黑体):"结合明栈信息的经营及主要财务数据情况,说明公司收购明栈信息形成的商誉,是否存在相应的减值风险"。
回复与核查要点:
- 标的定位:明栈信息以创新硬件开发方法闻名,提供模块化、开源平台,简化物联网与嵌入式系统解决方案创建;其生态系统围绕旗舰主控模块构建,该模块由乐鑫科技 ESP32 系列芯片驱动,双方有深厚技术协同;产品组合含物联网应用解决方案控制器及硬件模块,销往工业、教育和开发者市场,以每周上新一款硬件产品速度创新,300 多个 SKU。
- 财务数据:总资产 2,575.94/3,913.11/7,574.42 万元,净资产 2,234.57/3,540.99/4,261.39 万元,营业收入 4,093.83/5,374.43/7,236.56 万元(2022-2024 年度),持续增长。
- 协同逻辑:强化公司在开发者生态中的影响力、加速产品在终端客户的设计进程、为芯片和模组业务带来更多 B 端商机;商誉减值测试与风险提示由会计师核查。
- 核查意见: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对商誉减值风险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执业提示:收购开源硬件生态商(开发者社区型标的)的商誉论证要点是"协同量化路径"——标的产品由公司芯片驱动的绑定关系、开发者生态对 B 端设计导入的转化漏斗、收入与净资产的双增长轨迹;底稿应留存收购协议中的业绩承诺(如有)与商誉减值测试关键参数。
四、未纳入详述事项
① 问题 1(1)(4) 各募投项目投资构成明细(Wi-Fi 7 路由器芯片项目六项构成、试制投资 9,600.00 万元的流片费用归集、人员费用 19,153.05 万元的研发属性)与融资规模(资金缺口 235,467.37 万元测算、货币资金及股权债券投资持有情况)、低资产负债率下的融资必要性论证,属财务测算类;② 问题 2 效益测算(产品单价、毛利率指标依据)属财务类;③ 问题 3 经销商收入占比与进销存及终端销售、境外存放存货(境外存货 49,862.13 万元占存货 36.77% 比例口径)与封测/模组加工供应商存放存货(封测 27,657.68 万元、模组 9,714.43 万元)匹配性、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信用政策对比泰凌微、博通集成、恒玄科技)均属纯财务类;④ 问题 4.1 财务性投资核查结论细节在素材提取段未完整定位【待核验】。
五、待核验/待补事项
① 审核问询函(上证科审(再融资)〔2025〕49 号)原件未在素材中,问询要点以回复引用为准;② 受理日期、上市委会议及注册批复进展素材未披露(律师意见明确"尚需上交所审核同意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③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定价基准与限售安排未在素材中完整提取【待核验】;④ 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及研发大楼购置单价(单位售价)具体数值未在素材提取段呈现【待核验】;⑤ 明栈信息收购的股权比例、交易对价与商誉金额未在素材提取段完整披露【待核验】;⑥ 锦天城补充法律意见书(一)签章页经办律师姓名未能从扫描件提取【待核验】;⑦ "轻资产、高研发投入"认定在后续年报更新时的重新校验(实物资产占比、研发指标随报表变动)需持续跟踪【待核验】。
